经江西省法学会批复同意,江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已正式成立。研究会为江西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旨在团结全省破产法学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围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繁荣破产法学研究,推动破产法治实践创新。

为广泛汇聚全省破产法学研究与实践领域的优秀人才,现面向全省公开发展会员。为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中国法学会章程》《江西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无不良记录;
(三)在破产法学研究或实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或丰富经验;
(四)热心研究会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课题研究及社会服务。
二、申请程序
研究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申请担任个人会员的,须取得中国法学会会员身份,填写《江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1:个人会员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二)申请担任团体会员的,应填写《江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2:团体会员申请表),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团体会员应指定一名履职代表和联络员,负责与研究会的日常联系工作;
(三)有意申请担任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的会员申请人,请在申请表中一并注明;
(四)请将盖章后的申请表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个人会员申请/团体会员申请+姓名/单位名称”。
三、截止时间
2026年8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742513029
电子邮箱:228661856@qq.com
欢迎全省从事破产法学研究、破产实务等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和相关单位踊跃申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