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工作组评审,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0月28日—11月3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具体证据或说明。匿名、无事实依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1、公示期反馈渠道①向学工负责老师反馈:
吴老师:15083577108(电话)、799946302@qq.com
吴老师:18879791202(电话)、1838862232@qq.com.
2、公示反馈渠道③向学院分管领导反馈:
熊老师:13970700078(电话)
张老师:15004160946(电话)
4、公示反馈渠道④向学院领导反馈:
陈书记:9519930001@jxust.edu.cn
项院长:2584070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