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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张春明做客我院法律实务讲坛

2022年04月23日 09:31  点击:[]

本网讯 4月22日下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张春明在我院模拟法庭作了“二审发改案件理由探析——以赣州中院二审改判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法律实务讲座。我院副院长张奇、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何丹曦出席,我院近百名师生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聆听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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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张春明以赣州中院二审改判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通过援引法律条例并结合自身实案经验来进行讲解,实现学术与实证的双重论证。他首先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严重程序违法”三种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出发,佐以实例详细讲解。针对“认定事实错误”的情形,他从“借款合同是否成立”“借款利息是否约定”两个方面指出了借款凭证的重要性。接着,他从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借贷合同有效性讲解了二审改判中“适用法律错误”这种情形。最后,围绕“严重程序违法”,他从错误计算诉讼时效、忽视诉讼时效中止情形、判决超出诉讼请求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在问答环节中,他鼓励在场的同学们可结合所述实务案例,联系平时所学进行分析,将自己所学知识熟练运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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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张奇对此次讲座进行总结。他表示,此次讲座不仅将同学们平时所学的知识生活化、形象化,也为同学们的学习提供了一条学术与实证相结合的思路,希望同学们在今后打牢专业基础,学会思考、拓宽视野,努力成长为卓越法治人才。(文/胡丽琴、徐郑倩 图/戴龙安 初审/胡丽琴 二审/吴倩茹 终审/欧阳鹏)


【主讲人简介】张春明,1985年参加工作,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刑二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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