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日下午,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阶虎一行来访我院,江阶虎在模拟法庭做了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律系教授钟健生主持,我院院长项波、副院长胡建华、法律系相关教师以及部分硕士研究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江阶虎从自身工作、交流学习时的经历出发,在谈及从事民事审判相关工作时,他结合“医院一孩童走失案”、“中学生自杀案”等真实案例作出具体分析,对民事案件与其他法律案件进行区分,引发在座学生的广泛思考。随后,江阶虎着重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宏观、微观层面的优越性、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职能、方式和手段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他指出,党性和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显著特点,司法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任何司法案件都要凸显人民利益。在微观层面,他从侦查权、逮捕权、公诉权等十个具体制度的差别,主要围绕侦查权、审判权、审级制度三个方面的改革历程、方式分类和国内外比较,侧重于权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具体分析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此外,江阶虎还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作出明确说明,将检察机关的职能大致概括为对刑事案件的追诉、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出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三个方面,对审查、调查和侦查等检察机关的履职手段进行讲解。
此外,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玺、办公室主任高金旺分别从检察视角谈我国司法制度,对认罪认罚制度、不起诉制度、检察公开听证制度的概念、程序和适用条件进行详细讲解。
讲座后,江阶虎等围绕学生们提出的“认罪认罚从宽具体程序”、“促进检察机关司法公正方式”和“避免检察中的‘人情’现象”等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江阶虎还向学生们提出“为何检察长与院长的称呼有所不同?”一问,并对同学们的踊跃表现和回答表示认可,鼓励同学们加强对“如何增强量刑建议刚性”等方面研究,推动立法改进我国司法制度存在的不足,为我国法治事业添砖加瓦。
钟健生对江阶虎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感谢。他表示,江阶虎检察长从我国司法实践出发,对国内外的司法制度进行区分比较,深入讲解了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对于拓宽学生研究司法制度与实践的思路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希望同学们能够多学习、多思考、走出去,以高素质法律人才为发展目标,为我国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文/陈楠、刘仁 图/周卉绢 初审/胡丽琴 二审/吴倩茹 终审/欧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