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一级学科点专业介绍
法学学科的研究领域与研究方向涉及面较广,大体可概括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两类。前者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中抽象的概念、范畴原理、原则、价值、理念等理论问题为研究对象,主要探讨法的本质、法的功能、法的价值、法学方法论等基本理论问题;后者则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中具体的技术、程序、规范、关系、行为等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各个具体法律部门法中的法律实施问题。
我校法学专业创办于1988年,2004年获批为江西省品牌专业,2006年获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为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获批为江西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江西理工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目前是我校重点建设学科和特色专业,拥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中心”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赣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与赣州市人大共建);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会挂靠在我校,秘书处均设在我校。
本学科现有一支年富力强、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和理论基础好的专职教师队伍,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5人,博士11人,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律师、破产管理人等)的专任教师18人。本学科围绕中央苏区法治文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环境资源犯罪综合治理等“一红一绿”中的重大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先后获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江西省人文社科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4部、教材12部,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政法论丛》、《法学论坛》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40余篇,多项成果获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