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
一、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二、使用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三、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四、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由学校完成); 3.从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江西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填写情况说明及以上内容(编号除外); 4.提供本人2寸彩色照片(蓝底)两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上述材料需送至学生工作部经严格审核无误后,报送江西省教育厅补办毕业证明书。 5.经江西省教育厅审核无误后发放毕业证明书;
6.学校办理毕业证明书。
五、办理毕业证明书需收取一定费用。六、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0797-8312034。
2、肄业证书办理流程
肄业证书办理流程
1、个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对未能按时办结离校手续的原因等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办理肄业证书请求,提交给学生工作部。
2、部门审查处理。学生工作部收到学生书面申请后,对有关内容作出审查,确认无疑后,发给《离校通知单》。学生按《离校通知单》要求,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交回学生工作部。
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缴清所欠学校费用(学费除外,由财务处注明),归还所借学校书籍、仪器设备等物品。
3、提供一寸照片1张,办理户口迁移、档案及肄业证书等相关手续。学生工作部收回《离校通知单》,确认无误后,发《离校通知》办理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及填写肄业证书。
4、领取肄业证书。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关于做好2016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